实验室学生守则
发布日期:2023-12-07 来源:泮红飞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01 

一、学生在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了解实验的基本原理、方法、步骤,熟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懂得实验的安全常识,经实验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未预习或预习未达到要求的,不准参加本次实验。

二、实验前按指定的实验桌检查个人专用仪器、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向实验教师或实验室人员报告,不准随意挪用邻桌的仪器、用具,不准随意动用实验室其他仪器设备。

三、听从实验教师指导,按规定格式做好原始记录,经教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结束实验,并按要求完成实验报告。

四、实验进行中不得脱离岗位,必须离开时,需经实验教师同意。

五、要爱护仪器、工具,节约药品、材料,实验后按原样摆放整齐。

六、损坏丢失实验室的设备器材,应立即报告实验教师,进行登记。并按我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处理和赔偿办法”办理。

七、禁止在实验室吸烟、打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以及做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每次实验后,要将室内打扫干净,并按照要求关好水、电、气、门、窗,保持实验室的安全。

八、每学期上实验课前,由实验教师结台实验室具体情况,讲解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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