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实验动物尸体污染学校环境及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对教学、科研实验产生的实验动物尸体采取统一收回实验动物中心,并交由环保部分批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请师生按照如下要求严格做好实验动物尸体处置工作:
一、所有实验动物尸体必须回收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动物尸体及其组织,严禁出售和食用动物尸体。
二、存放动物尸体前需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实际情填写动物尸体存放登记簿。
三、放置冰柜前,动物尸体及其组织必须装入塑料袋进行密封,不得有液体物质流出,不得有医疗锐器、敷料、垫料等其他实验废弃物。冰柜只能存放动物尸体,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四、对未按照本处理流程要求处理动物尸体的老师和学生,如发现因动物尸体污染造成的生物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