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化品使用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07 发布者:泮红飞  浏览次数:59 

根据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危险化学品由学校统一保管,各实验室只留存少量必用危化品,随用随取。

二、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管理,保管员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规程规范操作,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仅限于教学、科研使用,严禁带出实验场所。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流向外界和社会。实验后危险化学品的废液、残渣,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流程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若有事故发生,使用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迅速查明原因并认真处理。

四、严禁在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场地吸烟及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件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五、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通过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申请,管理和使用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回收并妥善保存,做到账务相符,避免遗失或发生其他事故。

六、盛装化学危险品的各种容器,在使用后须进行认真检查,能够重复使用的,按规定存放到指定地点,不能重复使用的,必须进行科学处理,消除隐患,防止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

七、学院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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