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学位办[2013]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范围
2013年项目申报范围继续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原则与范围申报。同时,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及相关建设,创新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导师建设与管理,产学研的密切结合等作为研究与申报的重点领域。
二、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具有3年以上指导研究生教学经历的导师,或从事学科、学位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二)已结题或鉴定的项目,对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如有必要进一步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申请再 立项续研,但要重新填表申报,并提供原项目的研究报告、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材料。尚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
(三)已结题或取得重要进展的自筹经费项目,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效果比较突出的,如有需要,可由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推荐、省评审后给予一 性省经费资助。
三、报送日期
请各部门、学院将推荐申报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于3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
联系人:宫健伟
联系电话:6913150
E-mail:jwgongfzh@163.com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