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转发:滨州医学院关于组织申报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42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培养高层 领军人才,促进卫生科技创新,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23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省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申报条件

    1、具有明确的学科发展方向,学科符合现代医学科技发展趋势,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2、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品德好,学术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强,年龄55岁(含)以下。

3、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技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和创新团队。

4、专业技术精湛,服务优良,具有一定规模和工作量;近3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5、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科研整体实力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实力,获得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奖励或发明专利。

    6、具有良好的团队人才培养规划,有能力为同级或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有能力主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7、申报专业已列入本单位重点建设计划,近3年作为单位重点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科技支撑条件较好,能为学科建设提供相应的保障。

    (二)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1、实验室应具有一定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且相对独立。

  2、实验室长期从事本领域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科研整体实力在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实力,有若干个获奖成果或取得发明专利,或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3、实验室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的科技创新团队;拥有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意识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实验室主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品德好,学术水平高,开拓创新意识强,年龄55岁(含)以下。

  4、实验室具备先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相对集中科研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统一管理,开放共享,总价值不低于500万元。

  5、实验室必须是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的单位重点实验室;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研资源的能力,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实验室所在单位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并能为实验室提供必须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和政策保障。

 二、申报要求

  以发展突出的三级学科或专科专病为基础申报。

  本 实行不限额申报,但已有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不得申报相同专业。

三、申报程序

(一)院(系)组织申报(116-11月15

各院(系)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我校重点学科及实验室发展规划与布局,从学院实际情况出发,精心组织重点学科及实验室申报工作。按申报要求填写《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申报书》和《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按申报书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经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论证后,于2012111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一份)连同相应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不用装订)提交:《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孙培;联系电话:6913322;邮箱:bmuskk@126.com)、《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申报书》报送研究生处(联系人:张璐萍;联系电话:6913152;邮箱:yjspyk@126.com

(二)学校论证、推荐(1116-18日)

学校对院(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遴选,报校领导审批后,上报卫生厅。

四、组织要求

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是面向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全省学科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遴选优势学科,认真组织申报。

 附件:申报书.rar《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申报书》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学院公众号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163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