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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31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10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创新型的科研团队和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教育质量,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滨医行发〔2012〕100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三大计划”)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和青年骨干教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滨医行发〔2012〕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或团队)申报(11月1日-11月11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分别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和《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11月11日前报送所属院(系)。
(二)院(系)推荐(11月12日-18日)
      所在院(系)审查申报人(或团队)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初评,于11月18日前将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相应部门(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报科研处,青年骨干教师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11月19日-11月3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或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人员(或团队)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确定入选名单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学校行文公布。学校与入选的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青年骨干教师分别签订有关支持计划或建设计划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发动
       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推进内涵发展、提高整体科研实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国内知名医药大学建设步伐的重要保障。各部门、院(系)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好、发动好、组织好,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院(系)要精心组织好“三大计划”的申报与评议推荐工作,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学术氛围;要根据学校实施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评选标准,严格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真正把学术水平高、素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个人(或团队)推选出来。
(三)强化重点,注重特色
       各部门、院(系)要以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强化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所、硕士点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创新团队建设以及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推进学术梯队、师资队伍建设进程。要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的实施与落实,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重点,以创新团队为支撑,以青年骨干教师为后备力量,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特色,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附件4.滨州医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三大计划”申报汇总表(从群共享下载)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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