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督促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于第19-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及教学制度的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制度的落实情况;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情况,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任课教师安排、教材选用、课程表安排、教学日历制定等情况。
(二)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情况
检查期末考试组织情况,包括期末考试命题、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监考、阅卷、学生成绩评定及录入情况。
(三)档案建设情况
检查各院(系)对本学期教学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四)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检查各院(系)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以部门、院(系)自查为主,学校对各院(系)进行随机抽查。
检查时间:从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12日。
各院(系)于2012年7月12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自查,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以指导新学期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