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 (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4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精神及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研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主动适应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教兴鲁、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需要。按照“分类指导、内涵发展、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办学要求,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引导高等学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立项原则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有关要求,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整体推进。紧密围绕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改革培养模式、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等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和教师的精力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整体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示范引领。积极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推动作用,调动高校和广大教师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重点突破。针对办学特色不够鲜明、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薄弱、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加大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力度,力争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
(四)鼓励创新。鼓励以创新为导向的教改研究,紧密结合山东省高等教育和各高校实际,从理论探讨、实践应用、开发研究、成果推广等不同角度进行探索创新,体现教育教学研究的战略性、前瞻性,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思想、理论、制度、经验、模式和标准。
三、立项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在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与评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及实践,均可申请本 教改立项。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具体项目参照《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鼓励研究基础好,课题价值高、符合选题指南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积极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部门、院(系)初选推荐
各部门、单位、院(系)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择优向学校推荐,其中临床学院(附属医院)、基础学院推荐6项,医学人文学院、药学院、卫生管理学院推荐4项,其它院(系)推荐3 项;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推荐1项。
(二)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五、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 立项申报。
(二)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
(二)各院(系)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限用Excel格式填写。
相关材料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1.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选题指南
2.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3.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