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15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条件
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人才。以近5年(2006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三、推荐数量
各学院、部门可根据条件要求向学校推荐1-2人。
四、推荐程序
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研究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推荐材料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 ;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 。
(二)推荐的材料主要有:
1.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顺序、评议情况等;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标准A3纸打印);
4.其他附件材料1套(参阅附件4,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行政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等。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5.《登记表》和《一览表》的电子文档。
六、组织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申报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证书及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提供材料和填报情况属实。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和负责人需在《附件材料目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各学院、部门将推荐结果及材料于2011年11月20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郭 晶 倪天辉
邮箱:byrsc001@163.com
联系电话:6913057
附件:
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
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011年度)
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样本)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doc
附件2: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2011年度).doc
附件3:推荐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4: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