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办发[2011]59号)文件以及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获得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推荐数量
各学院、部门可根据条件要求向学校推荐1-2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三、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社会科学等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
四、推选程序
学校对各学院、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学校研究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组织要求
1.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申报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2.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3.请各学院、部门将推荐结果及材料于2011年11月20日下午5:00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郭 晶 倪天辉
邮箱:byrsc001@163.com
联系电话:6913057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doc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