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附属医院:
根据《滨州医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10〕30号)、《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6〕9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条件
(一)滨州医学院科研计划项目。该科研计划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计划项目,旨在培育、扶持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科研人员,为申报上级各类课题进行前期研究。重点资助45岁以下、且未承担过校级科研计划和上级科研课题的我校在职教学科研人员。资助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滨州医学院科研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所占比例不超过20%。
(二)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该基金项目为我校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 人才的专项科研支持项目,旨在保持其科学研究的连续性,为申报高层 科研课题奠定基础。申报者须为我校新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 人员,且未曾承担过各级科研课题者。
(三)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且每人仅限资助一 。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人员申报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依托相应院(系)进行申报。
(五)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烟台附属医院编制的教职工可以申报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批准立项的校级课题经费分别由所在附属医院按照学校科研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予以拨付和管理。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滨州医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滨州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于10月30日前报所在部门、院(系)。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科研项目—项目申报”进行上传,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未经“科研管理系统”进行上传的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书文件名格式:学院名称--教师姓名。
申请科研启动基金或重点项目者,需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中注明“科研启动基金或重点项目”。
(二)院(系)评审推荐
各院(系)、附属医院负责对本单位或依托本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材料审核、评审推荐。各院(系)要成立具有广泛学科和研究方向代表性的专家组(一般为7至11人)进行评审推荐,
评审推荐实行量化评分,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后上报科研处,作为学校审核立项的参考依据。校级科研计划和科研启动基金评审推荐项目汇总表(排序后)、申请书纸质版各1份于11月15日前报科研处计划管理科(联系电话:63071;E-mail:byjhk@126.com)。
(三)学校审核立项
学校根据各院(系)的评审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提出拟立项项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项目需附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查新证明。
(二)相关申报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常用下载/课题申报材料)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是学校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科研新的增长点、培育高层 科研课题的育苗工程,是一项十分严肃、严谨细致的基础工作。各院(系)、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本院(系)的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
(二)周密组织,严格标准。
各院(系)、附属医院要在科研立项课题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周密组织,实行回避制,增强透明度,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循学术至上、培育特色的原则,注重发现新的研究方向、新的科研领域。同时,要严格评审标准,要确保把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科研课题评审推荐出来,以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三)突出重点,凝练特色
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应注意向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创新团队等适当倾斜,鼓励围绕各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方向科研课题的适度集中,以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实验室)的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打造学科、团队优势和特色,努力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优势学科和领域。
附件:201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201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