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转发人事处:关于接收并审核2011年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0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85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从今天起,接收并审核职称评审相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格

1.教师系列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2.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卫生、会计、工程技术系列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

3.档案、编辑系列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4.幼教系列

《中学、中专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

5.改系列人员

《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拟转系列《职称情况一览表》。

6.以上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一览表”须A3纸双面打印,至少1份原件,原件须贴照片,其余可复印,具体份数另行通知。其它表格材料只限评审通过人员提交。

二、外语和计算机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

三、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其他佐证材料

1.参评人员的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不超过3件),其中外文学术论文需附中文翻译;因收录或转载、摘录,填写了影响因子或他引 数的,提交相关证明。

2.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佐证材料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岗前培训证书,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改系列人员已聘任拟平转职称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需再提交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4.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的学术检索表及检索材料(申报教授和教师外系列副高及以上人员),交科研处。

以上主要学术成果及论文打印件和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一册上报。装订顺序是:(1)学术成果打印件;(2)科研、教改项目和获奖等佐证材料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等。

四、表格填写问题说明

1.新增“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栏目,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与其填报的研究方向一致。研究方向须据实填写,主要代表性学术成果限填3件。

2.科研、教改获奖属于学术成果的延伸,与承担的科研、教改项目等只作为佐证材料。其中,任现职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及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情况,限填3项;承担的教学教改项目、获得教学奖励及取得其他综合奖励情况,限填3项。

科研、教改项目及获奖限报校级以上(不含校级)。

3.综合奖励要体现综合性、权威性,只限填写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奖项,人社部门与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表彰的奖项,以及学校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

4.教师系列“一览表”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栏目成果的位 填写到“备注”栏中。教师外系列“一览表”中的“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栏目成果的位 填写到“摘要”栏。

五、材料接收及申报公示时间

材料接收时间为20119221800前;申报公示时间为92325日。

六、接收地点及审核部门

1.教师系列及各学院的实验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相关材料报各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完成后填写《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于923前报人事处,并报送相应的“一览表”电子版(邮箱byrsc001@163.com)。

2.专、兼职辅导员和其他教师外系列人员的职称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审核、汇总。

七、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申报人员。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一一年九月二十

学院公众号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163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