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学校德育与学风建设计划》(鲁教科字〔2011〕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师德建设大讨论活动的意见》(鲁高工委〔2011〕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突出的业务素质,在教书育人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得到全校师生广泛赞誉的在职专任教师或专职学生辅导员。
二、评选名额
评选全校师德标兵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
(三)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尊重学生,紧密结合教学和学生实际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四)教学水平高。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业务,理论功底扎实,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近三年教学质量评价均为优秀,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学术水平较高。学术作风严谨,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在学术方面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在师生中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近三年作为首位人员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人员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六)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两 为优秀,并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办法
(一)以党总支为单位推选师德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每个党总支推选师德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5名。各院(系)党总支(党委)推选候选人预备人选时,本总支符合评选范围人数超过100人的推选本单位人员不超过2人,人数不足100人的推选本单位人员不超过1人。各推选单位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1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二)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预备人选得票情况确定师德标兵候选人10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供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于9月2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
(三)将师德标兵候选人返回各推选单位进行第二 推荐,推荐票加盖公章于9月3日中午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组织学生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推荐,于9月5日前完成。
(四)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推选单位第二 推荐和学生代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师德标兵名单(不超过5名),报校党委审批。
(五)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师德标兵人选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学校行文公布师德标兵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师德标兵推荐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并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领导,民主推荐。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师德标兵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各推选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师德标兵推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开展评选活动,经民主推荐确定本单位师德标兵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小组成员不低于10人,成员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各院(系)党总支(党委)推选工作小组要有同行专家和学生代表参加,同行专家人数不低于30%,学生代表人数不低于20%。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推选工作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认可。
(三)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坚持高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学、学术水平高、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
附件: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滨 州 医 学 院
2011年8月24日
主题词:教师队伍 师德标兵△ 通知
附件.
滨州医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俊平 党委书记
王 滨 院长
副组长:李一鸣 副院长
白咸勇 副院长
吕长俊 副院长
成 员:王久永 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刘向锋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翟 新 人事处处长
赵明东 教务处处长、实践教学部主任
冯学斌 科研处处长
黄 飞 研究生处副处长
刘卫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
贺建民 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