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暑假临近,为提前做好烟台校区教职工住宿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安排好新增人员及无住房教职工住宿
各部门、单位、院(系)填写烟台校区新增教职工住宿情况统计表(附件 1)及烟台校区无住房教职工住宿情况统计表(附件2)。无住房教职工是指在三高校生活区无住房,在莱山区、芝罘区和牟平区也无固定住房的教职工。
二、严格退房管理
因新学期开学后A7楼已安排学生入住,校内临时教师公寓房源紧张,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单身教职工、新进教职工及无住房教职工的住宿安排。学校要求在烟台校区生活区二期及莱山区、芝罘区和牟平区有住房的教职工退房,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做好配合工作。
1.在烟台校区生活区二期有住房且在校内有宿舍者,请于8月20日前办理退房手续。
2.在莱山区、芝罘区、牟平区有住房且在校内有宿舍者,请于7月20日前办理退房手续。
3.下学期回滨州校区工作的教职工,请于放假前办理好退房手续。
三、相关要求
由于学校房源紧张,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对新申请住宿人员具体情况严格把关,认真仔细核实在烟台校区生活区二期高层及莱山区、芝罘区、牟平区有住房的教职工,并做好相关工作督促其退房。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将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在校内有宿舍的职工,让教职工理解目前住房安排工作的难度,并做到主动退房。
请以部门、院(系)为单位填写烟台校区教职工住宿变动情况统计表。各统计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20日前报总务处房产管理科,电子稿发送到byzongwuchu@163.com。
附件:烟台校区教职工住宿变动情况统计表.xls
总 务 处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