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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院办:关于开展城镇无社会养老保险居民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6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71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城镇无社会养老保险居民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189号)要求,拟对我校城镇居民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无工作、无社会养老保险、系我校滨州校区户口的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居民)。

计算年龄时间为1995630日前出生。

二、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单位、院(系)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本部门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说明并附表一、二、三(见附件),于5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院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3256044,3256054

电子邮箱:bzmc_1@126.com

 

附件:城镇社保附件.xls 

                                                           滨州医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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