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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8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69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加快学校内涵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教学成果主要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研究论文、教材等,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教学研究成果是指200811120101231期间完成的各级教育教学类立项课题;

(二)教学研究论文是指200811120101231期间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我校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三)教材是指20071120101231期间以我校工作人员为第一主编,由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四)已获得校级或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再受理申报。

二、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务处网站下载),报所在部门、院(系)。

(二)部门、院(系)成立教学成果评审小组,负责本部门、院(系)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推荐结果和汇总材料于425日前交教务处。

(三)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评选。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

(四)对于获奖的项目公示七天。

三、申报材料

(一)《滨州医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份)及教学研究项目的相关支持材料;

(二)申报教学研究论文奖者需提供刊物原件及原文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

(三)申报教材奖需要提供《滨州医学院优秀教材评选申  报表》一份,原版教材一本;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bzmcjwc@126.com

    (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教材奖申报书及成果汇总表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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