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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处:关于申报2011年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1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62 

 

各部门、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学位办[201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1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荐评选范围为2009912010831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含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0831日以后省内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人员,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重在理论创新,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

二、材料报送

 各部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201132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需报送的材料为:

(一)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硕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2份;

   2.将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见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注1)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附件2);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涉密论文不得申报。申报的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各部门、学院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申报部门、学院负责。

申报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附件:1. 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联系人:魏风云

电话:0535-6913152

材料报送地址:烟台校区办公楼1307

E-mailyjspyk@126.com

  

                                 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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