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其中对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做了重大调整,为切实做好我校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审核与上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书撰写要求
申请人要认真阅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1xmzn/nrjj.html),严格按申报要求撰写和修改《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详见附件1、2),尤其是对部分类别项目的资助强度与资助期限进行了调整: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60万,资助期限延长到4年;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300万,资助期限延长到5年;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强度将达到25万,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对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申报年龄放宽到40岁。另外,应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软件,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报人务必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申报书、形式审查表报所在院(系)。
二、申报书形式审查
(一)院(系)审查
相关院(系)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指导,并组织专门人员,严格按有关要求审核《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3)、《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和《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内容要全、详实。汇总后,把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于2011年2月22日前报科研处。
(二)学校集中审查
2011年2月23日-26日,科研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审查表》、《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
(三)申报书上传及材料上报
2011年3月5日-10日,我校集中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2011年12-14日上报材料。
请相关老师及时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0室
联系人:崔大鹏; 联系电话:63071; 15854544946;E-mail:byjhk@126.com
附件:1.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3.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
4.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