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队伍、科研团队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滨医行发〔2007〕6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三大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和青年骨干教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滨医行发〔2007〕6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或团队)申报(12月22日-29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分别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考核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12月29日前报送所属院(系)。
(二)院(系)推荐(12月29日-30日)
所在院(系)审查申报人(或团队)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初评,于12月30日前将滨州医学院“三大计划”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相应部门,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报科研处,青年骨干教师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2011年1月5日-1月10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院(系)推荐的“三大计划”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人员(或团队)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经公示入选名单,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学校与入选的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青年骨干教师分别签订有关支持计划或建设计划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发动
实施“三大计划”,是我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推进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实力、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建设国内知名医药大学进程的重要保障。各部门、院(系)要进一步提高对“三大计划”评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重点,注重特色
要以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加强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实验室)、研究所、硕士点等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队伍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强化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推进学术梯队、师资队伍建设进程;要扎实推进“三大计划”实施,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特色,不断提高我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三大计划”的申报与评议推荐工作,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学术氛围;要根据学校实施“三大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真正把学术水平高、素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个人(或团队)推选出来。
附件:(请在常用下载的科研平台材料中下载)
1.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
2.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
3.滨州医学院“三大计划”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孙培 联系电话:3322;6846 E-mail:bmuskk@126.com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