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为确保我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做好实验动物计划填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根据学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申报动物计划。
2.各院(系)对实验室上报的实验动物计划申报表(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由院(系)负责人批准签字后,统一报送。
3.本计划包括各教学部门(含研究生处、成教学院)各层 学生的实验教学需要。
4.请各部门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实验动物计划材料及相关电子版报送教务科。
附件:实验动物计划申报表.xls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