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滨州医学院科研论文版面费报销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08〕124号)文件要求,本学期科研论文版面费集中报销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符合《<滨州医学院科研论文版面费报销办法(试行)》(滨医行发〔2008〕124号)文件规定的论文版面费用,从学校科研事业费中列支;其它不符合条件的版面费从个人课题经费中列支或由个人承担。
二、报销程序与要求
报销论文作者须登陆个人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论文信息,经其所在部门、学院审核通过后,持发票、论文原件在集中报销时间到科研处审核、登记、盖章,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集中报销期间,科研处将安排专人在滨州、烟台两校区同时审核、登记。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销的,可顺延至下一学期报销。
凡未在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论文信息,或未经所在单位审核的论文将不予报销。
相关文件到科研处网站“管理文件-学校文件”和“常用下载-其他常用材料”栏目下载。
三、时间、地点
1.时间: 2010年12月5日-25日。
2.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0室;滨州校区办公楼五楼510室。
联系人:刘玉霞;联系电话:3072(烟台) 6844(滨州)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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