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年级:
结合我院部分科室调整后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明确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根据滨医行发〔2009〕62号《滨州医学院关于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任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要求各科室、年级制定本单位教师各级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按照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辅导员系列(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和管理人员系列分别制定;
2、各级各类岗位职责由各单位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出发,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状况,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等的需要和实际制定;
3、各级各类岗位目标务的制定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能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岗位描述、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等要细化,教学任务(如工作量、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科研任务(如文章数量和质量、科研经费、纵横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基本要求),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如学科点的建设、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都应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4、各级各类的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制定要充分发挥各科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作用;
5、各单位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出发,高度重视本 各级各类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修订编制工作,精心组织,科学规范,确保本 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础学院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