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3〕90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2010〕619号)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条件范围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具体推荐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是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四)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
(五)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并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位、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七)医疗技术精湛,多 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 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
(八)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九)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十)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一)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二)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推荐时以近5年(2005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数量
根据鲁人社办〔2010〕619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1-2名,各学院、部门、单位可根据条件要求推荐1-2名,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广泛听取有关人员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荐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推荐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我校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填写各类获奖成果名称须与证书原件中名称一致,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 ;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 。
凡在《登记表》和《一览表》中填写的材料一律提交原件供审核。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1份(见附件1,A4纸打印);
2、《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2,A3纸打印);
3、其他附件材料1套,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收录证明原件等。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张,首页为目录(见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将推荐结果及材料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人事处。
联系人:郭晶
电话:0535-6913055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