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关于做好2010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3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83 

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
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滨州市《关于做好2010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0〕90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选拔2010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符合《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申报。
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5年10月1日后出生)。
3年管理期满的2007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申报推荐2010年度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把他们在管理期内的表现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被表彰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优先推荐申报。
要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选拔推荐,坚持好中选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推荐时以近3年(2007年以来)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
二、推荐数量
根据滨人社字〔2010〕90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1-3名,各单位可根据条件要求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三、选拔程序
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申报和推荐的材料(第1-3项)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推荐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经校领导同意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滨州市。
四、申报和推荐材料
(一)申报、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要、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 ;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位 。
(二)申报和推荐的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顺序、评议情况等;
2.《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1份;
3.《推荐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标准A3纸打印);
4. 在《登记表》和《一览表》中填写的材料的原件。
5、其他附件材料1份,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复印封面、编委、目录、准印张数及字数页码);SCI、EI收录证明等。所有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加盖单位印章和经办人签字。首页为目录(见附件,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装订成册。
申报和推荐材料的第4、5项,待学校确定正式候选人后,由候选人单位提供。《登记表》和《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可发送至byrsc@163.com
(三)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将推荐结果及材料(第1-3项)于2010年10月16日前报人事处,联系人:郭晶,电话6913056。
 
                                       人  事  处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学院公众号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163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