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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务处:关于编报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29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83 

转发:关于编报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1年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我校第三 党代会提出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我校2011年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统筹兼顾、不编制赤字预算”的预算编制原则,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不断完善定额管理制度,在优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点项目的落实,同时着力加强项目论证和绩效评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编制工作重点为专项经费的申报,专项经费的申报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增强规划意识, 加强项目的规划论证。项目论证和规划要增强前瞻性,统筹考虑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提出2-3年的项目投资方向和项目规划,并对2011年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前期论证。
      (二)规范程序,提高评审的科学性。2011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将继续遵循“两上两下”的预算申报原则,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预算申报和审批程序,在组织论证和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使专项经费的评审进一步科学化,以保证专项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透明性。
      (三)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排序。在2011年专项申报工作过程中,要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科学排序。
     (四)增强项目绩效考评意识。当前绩效考评的重点是项目的实施效果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因此,申报2011年专项经费要特别注重项目支出预算论证的充分性和准确性,以及对项目实施效果的预估,以确立项目努力的方向,为将来的绩效考评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继续坚持资金归口管理的原则。
      二、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编制内容
     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主要内容为基础信息、专项经费预算和收入预算的编制。
     (一)基础信息
     各有关部门需填列的基础信息有:
    1.房屋状况,包括建筑面积、集中供暖面积、自备锅炉供暖面积、锅炉吨位,由总务处负责填报。
    2.学生人数,指截至到2010年9月20日的普通教育本专科学生数和研究生数,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处填报。特别注意的是自今年开始预算编制在省属普通高校实行学生实名制管理,各部门需上报由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按DBF数据库文件格式分别导出全日制普通研究生、本专科生基础数据),包括每个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准考证号、学制、专业名称等详细信息,以上信息由财务处汇总后统一上报财政厅。
    3.截至2009年9月人事变动情况,包括新增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详细名单(附工资情况等),由人事处负责填报。
    (二)专项经费预算编制
     1.专项经费包括设备费、基础设施维修费、重点学科建设费、科研课题配套经费、教学改革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及其它专项支出等。
     2 .根据学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凡单价在10万元以上或批量在30万元以上的设备经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维修经费及其它须纳入项目管理的经费均应按项目申报专项经费预算。零星设备购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另行通知,不在本 上报范围。
    3.对本年未完工项目作为结转项目结转到明年;经费不足项目要继续立项申报。
    (三)收入预算编制
     1.收入预算包括成人教育收入、研究生联合办学收入、科研经费收入、科研成果转化收入、社会服务收入、计算机课外开放收入、房屋出租收入、资产处理收入、优惠价收入等。
     2.成人教育收入、研究生联合办学收入由成人教育学院申报,同时成人教育学院需上报截止2010年9月的成人教育在校生统计表(要分年级、层 、专业、教学点)和分教学点的往年欠费统计表。
     3.房屋出租收入由总务处申报;优惠价收入由教务处、图书馆申报;纵向课题经费、科研成果转化收入由科研处负责申报。
     4.社会服务收入、计算机课外开放收入、资产处理收入由相关部门申报。
     5.其它有业务收入的部门也应填报收入预算表。
     三、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编制程序与上报时间
    (一)基础信息和收入预算上报时间为2010年9月13日。
    (二)专项经费编制程序与上报时间
     本 专项经费预算编报工作,先由部门、院(系)组织申报并进行初审,然后分类别上报相应专项经费评审工作组论证复审,最后财务处汇总各工作组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
     1.各院(系)、部门根据本单位2011年建设和发展需要,组织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成立论证小组,经充分论证后,提出本单位2011年专项经费预算方案,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填列2011年《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申请表》和《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申请汇总表》,单价在30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0年9月13日前报送财务处(同时将全部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wc@bzmc.edu.cn)。财务处汇总整理后于2010年9月15日前发送至各归口管理部门。
     2.按照专项经费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类项目工作组,对院(系)、部门上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调研和评审,提出项目建议方案,填写评审报告,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由归口管理部门于2010年9月21日前报送财务处(同时将全部纸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wc@bzmc.edu.cn)。
     3.财务处根据各项目工作组建议方案,进行汇总整理,经学校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2011年经费预算(一上)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预算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 预算编制工作。
    (二)充分论证,提高质量。各部门、院(系)和各项目工作组,要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予以填报,对申报的专项经费项目要尽量细化。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论证评审工作制度,今后凡未经项目工作组评审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经费。
    (三)严格程序,按时上报。各部门、院(系)和各项目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工作程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的上报相关材料。
    (四)各部门、院(系)预算编制情况要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所申报材料要经分管校领导签字。
 
附件:
1.滨州医学院预算编制项目工作组职责及人员构成
2.滨州医学院收入预算表
3.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申请表
4.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申请汇总表
5.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报告模版
6.滨州医学院专项经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版
 
 
 
                                                          滨州医学院财务处            
                                                        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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