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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研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20 

 

各部门、单位、院(系):

按照《滨州医学院科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滨州医学院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加强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确保2010年度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或进行成果鉴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按照科研课题任务合同书或计划书要求,2010年底应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二、结题程序

(一)上级科研课题

1.个人申请。上级科研课题按计划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滨州医学院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一份及结题材料一套,结题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按上级要求到相应机构查新)、合同书或计划书、发表论文等,送所属部门、院系。

2.学院汇总、审查。相关部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申请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把《申请表》及结题材料报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按照上级相关规定组织结题或鉴定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校级科研课题

校级科研课题指校级科研启动基金、校级科技计划和校级社科计划,实行集中结题。校级科研课题只要求结题,不组织成果鉴定。

1.个人申请。校级科研课题按计划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或《滨州医学院社科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后附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左侧装订,一式二份,送所属部门、学院。

2.学院汇总、审查。相关部门、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填写《汇总表》一份。《结题报告书》、《汇总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把《结题报告书》、《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对结题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

4.集中结题受理时间。上半年67-11日;下半年126-10日。

以上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常用下载/结题鉴定材料)下载。

三、结题要求

1.对于由客观原因,上级科研课题在计划完成期限后三个月内未结题的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延期报告书,送所属部门、院系审查,报科研处审核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两 延期仍不能按期完成者,按计划项目下达部门规定,追缴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酌情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2.校级科研课题在计划完成期限后六个月内未完成的,予以撤题,并追交项目研究经费,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校级科研项目。

3.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或鉴定信息数据。

四、申报地点

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0室;滨州校区办公楼五楼510室。

五、工作要求

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是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奖励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实保障各级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提高课题结题率。各科研课题负责人要提高认识,积极、及时、认真撰写结题材料,保证所承担课题按期结题,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成果鉴定。

联系人:李祥林;联系电话:3071(烟台)、  6844(滨州);电子邮箱:byjh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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