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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处:关于修订、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4 

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决定,启动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新修订和制订的培养方案将从2010级研究生入学后开始执行。
    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04年开始招生一直沿用至今。其间经过6届研究生的应用发现了一些的问题。主要有:1、课程(特别是专业基础课、选修课)设置范围过小,数量过少,研究生的选择余地受到限制; 2、课程设置结构与专业培养方向不相适应,所提供的课程不能满足相应专业研究方向知识体系构建的需要;3、课程设置缺乏相应学科、专业的特色;4、培养方案的内容和结构不够规范;等等。随着规模的扩大和各方面经验和条件的积累,原有培养方案中的部分内容亟需修订,以适应现有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修订前应详细学习和参照《滨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校从今年开始招收和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学院应根据《滨州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启动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该项工作与科学学位培养方案的修订同步进行。
一、培养方案修订和制定的原则
1、各学科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修订和制定培养方案。
2、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制定应本着“突出学科与专业特色,注重创新与实践能力、保证培养目标与质量”原则,根据不同类别研究生培养目标体现其各自的侧重点。
3、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制定要体现“合理、拓宽、一致、规范”的原则。
合理: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合理。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
拓宽:是指要致力于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和学术视野。鼓励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
一致: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方向相一致,知识体系的构建要与专业研究方向相适应。
规范:是指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的各项内容要符合基本的格式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般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考核方式、学位论文工作、培养方式与方法、科研、教学、医疗、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内容。
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科、专业要按照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工作。一定要在广泛组织本学科、专业全体专家教授、指导教师、有关任课教师及相关研究生进行讨论形成统一的意见,并遵循学科专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
2、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的主要依据,它确定了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和方向,明确了研究生培养过程和环节,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培养方案的修订或制定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请有关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
三、时间安排
1、2010年6月10日之前,各学院按照要求修订科学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学院同时讨论制定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提出初稿,并将打印件和电子文档报送研究生处(E-mail:bypeiyangke@126.com)。
2、2010年6月15日之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3、2010年6月25日之前,各学科、专业按照审核意见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定稿的打印件(需盖章)和电子文档交研究生处。
4、2010年6月30日之前,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完成对培养方案的最后审定工作。
5、2010年7月10日前完成印刷成册工作。
6、2010年9月开始在2010级研究生中执行。
 
 
                                                                                             研究生处
                                                                                          20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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