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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14 

 

各院(系):

按照《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104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0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滨州医学院2009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的通知》(滨医行发〔2009102号)文件所公布的项目。

二、结题程序与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应仔细阅读《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结题流程图》,明确基金项目结题的相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相关发表论文复印件、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成果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附《结题报告书》后一起左侧装两订,一式四份。《结题报告书》纸质与电子版、粘贴好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报销票据(后附经费决算表,“报销单据粘贴单”上注明项目编号),一起交所在院(系)团总支。报销费用不超过立项总经费。发表的论文原件、成果实物等上交院(系)存档。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指项目负责学生申请项目时所依托的院(系)。

(三)院(系)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审查《结题报告书》,填写《结题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把《结题报告书》和《结题汇总表》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统一报校团委。《结题报告书》按项目编号排序,粘贴好的报销票据单独放入档案袋内上报。不受理个人结题申请。

(四)科研处、校团委联合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结题验收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结题;审查不合格及逾期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题。

(五)审查合格结题项目,对报销票据签字盖章,到财务处一 性报销。撤题项目不予报销。

相关结题材料到科研处网站(kyc.bzmc.edu.cn/常用下载/大学生科技创新)或校团委网站(tw.bzmc.edu.cn)下载。

三、结题时间

集中受理时间:2010614-16日。

四、组织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结题验收工作,要以本 结题验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该基金项目的学习、宣传力度,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的科研素质。

(二)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各院(系)要增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的管理意识,加大过程监督,逐步完善基金项目的档案建设,积累宝贵经验,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的整体质量。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共青团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年五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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