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院关于进行全院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集中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3 发布者:泮红飞  浏览次数:17 

                         

各教研室、实验室、团委:

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是学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今后我校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科研课题申报与成果管理等科研活动数据统计的权威认证依据。我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自20099月试运行以来,广大教职工按照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要求,进行了个人信息填报及个人科研相关信息的录入,各部门、学院按要求进行了审核、提交。为进一步规范科研信息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科研信息系统在科研管理中的权威认证作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基础学院将对学院所有教职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集中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审核范围

200511-2010331日期间我校在职人员的各项科研活动数据。主要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二、集中审核工作程序

(一)个人科研数据的录入及核对(2010513日—520日)

个人通过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用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工作界面,按照《滨州医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和科研数据审核范围要求,认真、准确对录入的相关科研活动数据进行逐一核对。尤其是第一位人员应对信息的填报负主要责任,对参与人员排名应准确录入(外校人员予以说明)。若因第一位人员未录入其他参与人员而引起的排名争议,由第一位人员负责解释。各教研室、实验室、团委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审核填写的材料,并将负责人名单报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2010521日—522日)

学院成立科研信息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科研活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三)学校集中审核(2010522日—525日)

学校成立科研信息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审核的科研数据进行集中审核、确认。审核方式采用到部门、学院实地查看原始材料、核对录入数据等方式。要求凡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科研活动数据,各教研室、实验室、团委必须保留一份复印件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科研信息审核当做一项提高科研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教研室、实验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科研数据的核对和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加快推进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利用,切实提高科研管理效率。

(二)广泛宣传,严格审核。各部门、学院审核工作小组要认真负责,广泛宣传,重点指导,严格审核,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每位职工科研数据的准确性,并按时审核、提交。

(三)实事求是,准确录入。教职工在填报个人科研信息时,要以高度责任心,及时、准确地录入个人科研数据。学校鼓励把2004年以前的个人所有科研信息数据均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反映学校整体科研情况,充分发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

附:

 

                                                       基础学院

                                      二〇年五月十三

        科研信息管理系统集中审核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长:赵铭山

  员:霍冠华 李长城         马丽英  赵冬梅 

        谢书阳  胡雪梅  栾希英  李波清      董少凤

  书:倪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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