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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学术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0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92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有效、有序地组织好我校2010年上半年“名家讲坛”、“教授论坛”、“博士论坛”、学术会议及继续教育等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合理地安排活动日程,进一步活跃我校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现就做好2010年上半年学术活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名家讲坛,系指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作学术报告,进行学术交流。

(二)教授论坛、博士论坛,系指我校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着重汇报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新进展或承担高层 科研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等。

(三)学术会议,系指我校组织(或承办)的专业性学术会议。

(四)继续教育,系指我校主办(或承办)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请或组织“名家讲坛”、“教授论坛”、“博士论坛”者,申请人或组织者须填写《滨州医学院学术活动申请表》一份。

2.主办(或承办)继续教育项目、学术会议者,主办人(或承办人)须填写《滨州医学院学术活动登记表》一份

申请人把《申请表》、《登记表》报所属部门、院系同时,由学校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入“学术活动”菜单,在“学术活动申请”栏目,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电子版《申请表》;在“主办会议”栏目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电子版《登记表》

(二)部门、学院审核、汇总。相关部门、学院汇总上报材料,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利用导出功能,导出汇总表。“学术活动申请”导出字段包括:主讲人、学历、学位、职称、报告题目、报告类别、拟报告时间、报告地点、所属单位;“主办会议”导出字段包括:主(承)办人、会议名称、会议类型、会议类别、开始时间、会议地点、所属单位。汇总表须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把申请表、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科研处。

(三)学校审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未经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报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各部门、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术活动,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高层 人才情况,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同时,要加强学院级的学术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术报告、专题报告及学术座谈会等,为不同学科间的学术交流合作搭建平台,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各部门、学院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申报学术活动。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各级研究所(室)、校级创新团队和学术骨干与学科带头人要重点申报,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必须申报,鼓励、支持其他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四、申报时间、地点

(一)时间:416日前

(二)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十三楼1310室,滨州校区办公楼五楼510室。

联 系 人:李祥林;联系电话:3071(烟台)、6844(滨州);E-mailbyjhk@126.com

 

上述表格可到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常用下载/学术交流材料)下载。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年四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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