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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关于开展2009年度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24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72 

各教研室、实验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创新型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滨医行发〔2007〕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以下简称“三大计划”)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和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条件按照滨医行发〔2007〕64号文件规定执行。2007年入选的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不能申报本 “三大计划”。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或团队)申报(11月24日-26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分别填写《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和《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考核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于11月26日上午11点30分前报送基础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过期一律不候。
(二)院(系)推荐(11月27日-28日)
基础学院审查申报人(或团队)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评议,于11月28日前将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推荐名单报科研处,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人事处。
(三)学校评审(11月30日-12月3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人(或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人员(或团队)名单,报校党委会研究。校党委研究审批,公示入选名单,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学校与入选的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创新团队分别签订有关支持计划或建设计划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发动
实施“三大计划”,是我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国内知名医科大学进程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各院(系),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宣传好、发动好、组织好,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医护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重点,注重特色
要以培育高水平师资队伍为目标,强化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创新团队建设以及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快推进重点学科建设进程;要扎实推进“三大计划”实施,以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重点,突出人才队伍建设特色。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精心组织好“三大计划”的申报与评议推荐工作,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学术氛围;要根据学校实施“三大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评选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真正把学术水平高、素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个人(或团队)推选出来。
                         
附件:1.滨州医学院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支持计划申请书
2.滨州医学院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
3.滨州医学院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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