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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第九届滨州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03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85 

关于评选第九届滨州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第九届滨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人员;
2、获省(含国家部委,下同)科技进步一等奖、省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五位人员;
3、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省优秀学术论文二等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的前三位人员;
4、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省优秀学术论文三等奖、省教学成果三等奖的前二位人员;
5、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市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及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6、获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且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首位人员;
7、在工程设计中,获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级二等以上优秀设计奖,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前两位人员;
8、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两项省级以上重要奖励的首位人员;
9、在国家核心期刊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论文或一篇以上基础科学方面论文,或在国家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和独立撰写、主编出版过一部以上著作,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并被省内外公认为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人员;
10、在重大建设项目或宏观发展战略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科技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且已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11、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或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工作中,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12、在企业技术创新中,有五项以上较大的革新成果,并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如节约原材料、提高生产功效、减轻劳动强度、提高产品质量、减轻环境污染等)的人员;
(三)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我校正式在岗在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自然科学范围)。
二、       材料要求
1.滨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一式三份(B5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主要成果和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论文、著作、成果鉴定意见、获奖证书、有关成果的完成时间及场所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
3.个人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4.个人身份证及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同时需交纳评审费: 200元。
三、申报时间、地点:
1.      报送时间:2009年11月10日前;
2.      报送地点: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0室;
3.      联 系 人:魏风云;联系电话: 0535-6913072;
4.      电子信箱:bmucgk@126.com
 
 
附件:滨州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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