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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滨州医学院关于申报2009年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6 来源:  作者: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74 

 
滨州医学院关于申报2009年
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科研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6〕79号)、《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6〕9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09年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滨州医学院科研计划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计划项目,旨在培育、扶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的科研人员,为申报上级各类课题进行前期研究。资助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申报者为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且未承担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二)滨州医学院科研启动基金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专项科研项目,旨在保持其科学研究的连续性,为申报高层 科研课题奠定基础。申报者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且未曾承担过各级科研课题者。
(三)校级科研计划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可重复申报,且仅限资助一 。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滨州医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滨州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报所在部门、院(系)。电子版《申请书》通过“科研管理系统—科研项目—项目申报”进行上传,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未经“科研管理系统”进行上传的项目不予受理。
申请科研启动基金者,需在《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中注明“科研启动基金”。
(二)部门、院(系)负责申报材料的汇总,并且要登陆“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通过,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连同《申请书》、《汇总表》电子材料统一报科研处。
(三)申请项目需附学校图书馆出具的查新证明。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09年11月20日前。
(二)地点:滨州校区办公楼510室、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310室。
相关申报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常用下载/课题申报材料)下载。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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