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的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开设的本科课程,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二)申报课程连续开设时间3年以上。
(三)课程负责人为我校专职教师,并具有教授职称。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学术造诣高,教学能力强,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课程师资队伍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并根据课程需要配备辅导教师。鼓励有企业背景的教师参与教学团队。
(四)课程内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1.课程内容设计合理,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
2.理论课程内容对于经典与现代的关系处理得当,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和前沿性,能及时把教改研究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
3.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理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和本领域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及其他实践活动。
(五)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含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能够突出教材在育人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实践;实验器材配套齐全,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具有较好的实践性教学环境。
(六)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以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使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重视探究性、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育理念,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能做好课程的整合。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七)能够对课程网络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建有教学资源丰富、功能比较齐全、运行良好并能有效共享的课程网站。该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八)校外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评价优秀,教学效果好。
二 、申报程序
(一)教研室申报。教研室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材料,报所在院(系)。
(二)院(系)审核推荐。4月28日前,院(系)对教研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择优推荐。
(三)学校评议推荐。学校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选3-5门课程参加山东省2009年度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并从2009年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选的课程和往年省级精品课程中推荐1门课程参加2009年国家精品课程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2009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一式二份(申报表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装订)。
(二)支持网络教学的该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以及参考文献目录等。
(三)三位主讲教师的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式一份。
(四)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准备材料与省级精品课程相同。
四、申报要求
各部门、单位、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切实加强课程的内涵建设工作,提高课程建设质量;要根据申报精品课程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准备好视频材料和纸质材料,把课程建设与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效地统一起来,以此推动我校的课程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2009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