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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09年度科研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3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次数:46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滨州医学院科技奖励暂行办法》(滨医行发〔200684号)的规定,为加强科研课题过程管理,确保2009年度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或进行成果鉴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底计划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均须依照科研课题任务合同书要求按期结题(附件12)。结题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其它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及质量的相关材料等。

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均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科研成果鉴定。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根据科研成果特点选择鉴定形式(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校级科研课题只要求结题,不组织成果鉴定。成果鉴定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技术报告;查新报告;实验动物说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或应用证明;鉴定申请;函审表;鉴定证书等。(以上材料可到科研处网站:http://kyc.bzmc.edu.cn下载)

二、结题与成果鉴定程序

(一)拟结题或成果鉴定的科研课题负责人应在20096月底以前填写《科研课题拟结题或成果鉴定申请表》(附件3)报科研处成果管理科。对于确因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按期结题的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学院审核同意,于200910月底前报学校科研处计划管理科。

(二)经审核符合成果鉴定条件的科研课题,课题负责人提供相应成果鉴定材料,于200910月底前由科研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成果鉴定。

三、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是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奖励的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督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各级科研课题按期结题,提高在研课题结题率。各科研课题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谨细致,刻苦攻关,带领课题组成员扎实工作,保证所承担课题按期结题和成果鉴定,推动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22009年度上级各级各类及校级计划结题科技项目一览表

   3科研课题拟结题或成果鉴定申请表

 

联 系 人:魏风云

联系电话:0535-6913072

电子邮箱:bmucgk@126.com

 

                              滨州医学院科研处

                              2009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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