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23-12-07 发布者:泮红飞  浏览次数:90 

一、室内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烟火,实验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一切实验均应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措施。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于正在使用的电炉、水浴锅等加热设备需加以看管。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的管理,严格按实验用量备存(原则上三天用量为限),可利用的溶剂应及时回收。

四、试剂科学分类,科学存储,并附详细清单,危化品试剂需通过学校平台申请购买,并采取“双人双锁制”管理。

五、实验室内的仪器要张贴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爆、防潮、防尘、防腐蚀等防护措施。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并办理借出手续。

六、气体钢瓶需要固定,并定期做安全检测,废旧锅瓶及时报废。危险气体要做好台账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七、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消防设备等,保持设施完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不允许在走廊过道堆放物品,以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八、实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开,严格按照危险废弃物产生处置工作流程处理,实验动物尸体等按照实验动物安全处理流程规范处置。

九、实验室必须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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