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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院关于开展2009年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
课程是教学的基本单元,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是决定学校教学质量的最基本要素。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滨州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医行发〔2005〕116号)、《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与建设实施方案》(滨医行发〔2006〕30号)和《滨州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意见》(滨医行发〔2009〕5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深化课程内容改革,规范课程管理,强化条件建设,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与育人质量。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必修课程,同时对“校级优秀课程”、“校级精品课程”进行验收,对“省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
三、评估内容
根据《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详见附件2)进行评估,重点考察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情况、课程教学基本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课程规范化管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网络课程建设、课程教学质量与特色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四、评估方式
课程评估分教研室自评、学院评估和学校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学院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领导小组。
(一)教研室自评(7月25日至8月31日)
根据《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对所属的课程进行综合评议,对建设基础好、自评结果优秀的课程,可推荐参加校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评选。在此基础上,填写《滨州医学院课程建设报告书》。
各教研室于课程评估工作完成后,向学院提交自评工作报告。自评报告内容包括:教研室课程评估的组织、评估过程、评估方式和方法、评估结果统计表、结果分析、课程建设方案等。
(二)学院评估(8月31日至9月10日)
学院成立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按照《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要求,对给教研室所开设的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进行评估检查,对新申报的精品课程、优秀课程进行评审,对在建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检查。
(三)学校评估(9月10日至9月30日)
学校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课程评估总结会,公布评估结果,总结、反馈评估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意见。
在此基础上,确立“校级优秀课程”或“校级精品课程”,争取使在建校级优秀课程达到70门以上、精品课程达到30门以上。
五、评估材料
(一)校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课程建设报告书》一式两份;其他课程的《课程建设报告书》一份,学院专家组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检查;
(二)新申报校级优秀课程的填写《滨州医学院校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一份;
(三)教研室自评工作报告,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jchyxx@163.com
《课程建设报告书》、《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申报表》可到基础学院网站下载。
六、评估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要成立专门的课程评估工作小组,扎实有效的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二)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各教研室要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和建设力度,严格按照《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要求,明确各课程建设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情况,在强化建设上下功夫;要在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质量和特色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改革,强化管理
各教研室要以现代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导,注重改革,尤其加强教学内容整合与教学方法创新研究和实践,构建具有滨医特色的课程体系,要加强对在建的校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力度,发挥精品课程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建设质量,争取实现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突破。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教研室要组建课程评估队伍,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课程评估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学习学校关于课程评估及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课程评估的文字材料,高质量地完成此 课程评估工作。
附件:1.基础学院课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基础学院课程评估评估专家领导小组
         3.滨州医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与等级标准
         4.课程建设报告书
         5.校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申报表
基础学院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课程建设报告书.doc

附件五校级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滨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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